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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关于举行泰州市暨姜堰市中学语文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

作者:教育局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4日
 

泰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泰教研〔200919

关于举办2009年泰州市中学语文

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市()教育(文教)局教研室,泰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促进我市中学语文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提高广大语文教师的专业素质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教科研的综合能力,我室决定举办2009年泰州市中学语文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题:

体现新课程理念,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探究如何正确把握新时期语文教育教学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建设开放而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体系,构建“减负、增效、提质”的新课堂教学模式,全面提高广大中学生的语文素养和语文能力。

二、要求:

1.提交的论文需符合以下规范

1)统一格式、统一纸张大小(A4),一式两份。

2)文前要有“内容提要”。

3)文末要注明参考文献。

4)未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正式刊物发表过。

2.首页格式

1)左上角打印“泰州市2009年中学语文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字样,5号黑体。

2)论文题目居中,2号宋体。

3)作者姓名、单位居中,3号楷体。

4)论文“内容提要”限定在100200字之间,小4号宋体。

5)主题词不超过4个,4号字。

6)正文4号宋体。

三、篇数安排及提交时间等:

四市初中各40篇、高中各20篇,海陵区初中20篇,高港区初中15篇,开发区初中10篇,市直学校每校不超过5篇。每篇须缴纳评审费20元。

各市(区)及开发区有关学校的通知工作、论文(一式两份)及评审费的收取,分别由各市(区)教研员及泰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论文及费用于2009410日前送市教研室。

四、评审:

我室将组织专家评审。论文如有抄袭或剽窃,取消获奖资格并予通报批评。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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