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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教海探航”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22日
 
2009-02-20 15:41:35
教科室

姜 堰 市 教 育 局

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教海探航”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实验小学:

自1989年开始,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已经成功举行了20届,在广大小学青年教师及教育管理工作者中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影响,已经成为促进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公益性品牌活动。我市近几年来一直组织广大青年教师参加这项活动,有效地激发了我市小学青年教师学习理论、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热情,促进了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今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各校青年教师参加这项活动,希各校认真组织,要求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2009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细则》(见附件)精神认真撰写稿件,特别是符合条件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特级教师,必须撰写出高质量的稿件,力争取得突破性成绩。

本市这项活动的组织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底前完成。各校上报教师征文题目。

第二阶段:4月底前完成。各校上报教师征文初稿(通过校长电子办公平台发至教研室沙华中老师)。

第三阶段:5月份底前完成。我室召开部分作者与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座谈会,就如何修改“有潜在获奖机会的征文稿”进行研讨。

第四阶段:6月20日前完成。各校根据《征文细则》的要求上报所有参赛稿件(报教研室沙华中老师)。

附件:2009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细则

姜堰市教育局教研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2009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细则

一、主题

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

二、对象

1.35周岁以下的小学青年教师。

2.40周岁以下的小学教育管理工作者及教育教学研究人员。

三、组织

1.本次征文由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或学校组织。

2.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市、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初赛,具体办法可与江苏教育编辑部协商。

3.发文组织参赛的市、县(市、区)有资格参加“突出贡献奖”评选。

4.本次征文不收报名(参赛)费等任何费用。

四、要求

1.角度自选,题目自拟。

2.篇幅在2000字以上5000字以下。

3.电脑A4纸打印。

4.填写《“教海探航”参赛征文推荐表》(分别刊登在《江苏教育》2009年4月教育管理版和小学教学版上),务必提供准确有效的通联(包括电子信箱)方式。

5.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为本人所作。

6.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加评选;在评选结果揭晓前,不得将参赛论文向其他报刊投寄或参加其他征文比赛。

五、时间及投递

1.本次征文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0日。

2.征文请用挂号或特快专递寄至:210036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江苏教育》编辑部。

3.请在信封上注明:21届“教海探航”征文。

4.联系人:王伟(电话:025—86275608);王昱(025—86275609)。

六、评选及颁奖

1.由有关方面领导、专家、特级教师和高级编辑、记者分别组成“初评委员会”、“复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

2.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3.本次征文将评出一、二、三等奖。

4.颁奖大会还将评出“突出贡献奖”、“最佳新人奖”、“杰出水手奖”等。

5.本次征文颁奖活动将于2009年11月在盐城市第一小学举行,届时将举行颁奖大会及系列教育教学专题研讨活动。

2009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组委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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