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月1日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强调,我们在解决台湾问题时,“一定要考虑台湾的现实情况”,“尊重台湾的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方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这个精神可以说是一直贯穿到今天。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中共通过此次座谈会对如今台湾的“在野党”民进党喊话:如果放弃“台独”,将会正面回应。过去北京对台湾政党喊话,都是说“愿与支持一中原则的政党进行交流”。但是这次不仅特别点名民进党,而且条件也说明“只要民进党改变台独分裂立场”,就愿正面回应,没有直接强调必须支持“一中原则”。 而1991年民进党把“台独”条款列入党纲,就成了这个政党最大的政治资产和“诅咒”。1999年5月8日,民进党通过《台湾前途决议文》,在“台独”问题上进行了策略性调整。
胡锦涛所提出的六点完整论述,不仅延续过去“叶九条”、“邓六条”与“江八点”,更是在《反分裂国家法》的规范下,将中共对台政策具体化,继“胡四点”后又推出更为完整的六点论述,承继了大陆过去领导人的对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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