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上励才>> 学校管理>> 校长室

姜堰市中小学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考评量化打分标准(试行)

作者:缘分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2日
 

姜堰市中小学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考评量化打分标准(试行)

序号

考评项目

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1)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或有关会议,一次扣2分;(2)无故不参加中心活动或义务劳动,不按时履行职责和义务,一次扣10分;(3)教学人员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一次扣2分。

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4)专业思想不巩固,利用教师职务之便从事第二职业,扣15分;(5)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请假逾期不归,一次扣2分或一天扣5分;(6)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股市行情或做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一次扣5分;(7)工作拈轻怕重,拒绝接受学校分工,一次扣10分;(8)工作敷衍塞责,不按时完成任务,扣10分。

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对学生态度冷漠,对合理要求置之不理,讥讽挖苦,歧视学困生后进生,一次扣10分;(10)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10分;(11)造成明显伤害的,一次扣20分;(12)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应履行保护学生义务而回避,放纵危险事件发生,一次扣20分。

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13)占科、随意调课、增减课时,扣5分;(14)忽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或素质教育,扣5分;(15)随意增减学生课业负担,扣5分;(16)不参加学生家长会,一次扣5分。

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7)违背课堂教学常规,一次扣2-5分;(18)以教谋私,索请受礼,一次扣15分;(19)以调整座位或课堂提问等手段要挟为难学生及家长,扣10分;(20)与学生家长争执吵闹,一次扣10分;(21)搞有偿家教、推销教辅用书或乱收费,一次扣20分;(22)无理取闹,顶撞领导,与同事吵架,纵容蛊惑家人到学校纠缠,一次扣20分;(23)行为失范,生活作风腐败,涉足黄赌毒,一次扣30分。

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4)无故不参加学习,不完成学习任务,扣5分;(25)不参加教研活动,不承担教研课任务,扣10分;(26)不注重总结教学经验,不按时撰写有质量的教科研文章,扣10分。

注:满分为100。有突出贡献的酌情加分;严重违纪违规的,扣分同时一并追究纪律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辅、后勤人员等参照执行。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相关信息

上一篇:励才大课间[ 12-16 ]

下一篇:2008~2009学年度元旦值班表[ 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