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下半年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基〔2006〕34号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下半年普通高中
星级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经学校申报,县、市教育局推荐,江苏省教育评估院评估,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教育厅批准,南京市第十二中学等16所学校通过四星级普通高中评估,南京市第六十六中学等22所学校通过三星级普通高中评估。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一、通过四星级普通高中评估的学校
南京市第十二中学、苏州市吴县中学、吴江市盛泽中学、张家港市沙洲中学、张家港市暨阳高级中学、苏州市陆慕高级中学、无锡市洛社高级中学、无锡市玉祁中学、金坛市第一中学、宜兴市丁蜀高级中学、丹阳市第五中学、丹阳市第六中学、丹阳市吕叔湘中学、江都市丁沟中学、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灌南县中学。
二、通过三星级普通高中评估的学校
南京市第六十六中学、高淳县湖滨高级中学、苏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邳州市炮车中学、武进区礼嘉中学、宜兴市铜峰中学、姜堰市娄庄中学、姜堰市蒋垛中学、姜堰市励才实验学校、高邮市临泽中学、如皋市薛窑中学、如皋市丁堰中学、南通市小海中学、通州市兴仁中学、通州市姜灶中学、海安县立发中学、海门市悦来中学、淮安市范集中学、淮安市北京路中学、盐城市文峰中学、盐城市盐阜中学、泗阳县王集中学。
希望上述学校再接再厉,奋发进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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