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迎检工作要求
根据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泰州市首批学校党建工作示范区(校)自查申报验收的通知》(泰委教〔2011〕7号)精神,现就我市迎检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申报
时 间:3月12日前各申报学校报送相关材料,15日全市集中向泰州教育工委申报。
申报材料:1.申报表(示范校自评总分不低于152分);
2.创建总结(内容翔实);
3.考核表(见附件2,装订成册)。
二、迎检要求
1.进一步优化创建材料:
①创建专题片(或课件)及汇报材料的完善;
②档案资料的整理要对照考核内容的29条项目(见附件2),一一加以充实归类。
③装帧封面尽可能地设置完美。
2.突出做好验收现场的打造:
①营造创建氛围(汇报会场的会标、茶水准备等;校园标语、彩旗、画廊橱窗的布置;创建成果的展示等);
②党员活动室的布置(设施设备、活动资料、支部园地的设计等);
③业余党校(挂牌定点、活动计划、活动记载、组织安排、相关制度等);
④党员先锋岗(示范岗)的亮牌;
⑤校园网站“电子党建”专栏的设置、更新和充实;
⑥党务工作办公场所的布置等。
3.迎检安排:
根据前期对全市各学校党组织创建工作初检验收情况的汇总分析,结合自愿申报意向,我市拟申报党建工作示范校的学校党组织共有30个,达到泰州教育工委创建示范区申报的基本条件。市教育工委决定我市申报泰州市首批学校党建工作示范区。
验收时间:3-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总体安排:省姜堰中学、姜堰二中和姜堰中专为泰州市必查单位,另随机抽查初中、小学各一所。
3月下旬我局将组织对申报示范校的学校党组织再次进行试验收,泰州市正式验收大致在4月上旬。请各校认真做好相关准备。
附件1:
泰州市学校党建工作示范区(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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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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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创建何种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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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主要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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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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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最近 换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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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委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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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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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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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党组织(盖章) 201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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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教育 党(工)委 推荐意见 |
(公章) 201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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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验收意见 |
(公章) 201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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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泰州市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
考
核
表
泰州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
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考核汇总表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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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自评得分 |
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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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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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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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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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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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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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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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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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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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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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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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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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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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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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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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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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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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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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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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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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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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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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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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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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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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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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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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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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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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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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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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一)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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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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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是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政治核心,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保证和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认真实践“为民党建”理念,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切实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
25 |
①有违反“五严规定”,且产生不良影响的,扣5分; ②有重大决策不透明,甚至党组织成员不知晓的,扣5分; ③党建工作机制、制度、载体未能体现服务、促进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扣5分; ④内控机制未建立健全或干部的目标考核管理机制未能实施,扣5分; ⑤教职工积极性不高,管理上有明显漏洞,有针对性的信访事件较多,社会负面影响较大,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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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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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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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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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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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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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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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二)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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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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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根据《党章》要求,单独设立或联合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四星级以上的中学原则上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三星级以下高级中学、规模较大的初中和省实验小学,原则上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其他学校原则上应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支部);暂不具备条件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单独设置。 |
5 |
未按规定设立党组织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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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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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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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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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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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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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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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三)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四)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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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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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应由批准建立的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同步筹建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人数不足,暂不能建立党组织的,可与邻近学校建立联合党支部。没有党员的,可由业务主管部门为其选调推荐党员教职工。 |
5 |
未按规定设立党组织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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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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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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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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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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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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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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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五)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六)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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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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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各市(区)委组织部门要明确赋予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党委对农村中小学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检查、考评等职能,实行“条块结合、双重管理”模式。乡镇党委调整、配备农村中小学党组织负责人,应事先与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党委加强联系沟通。学校党组织要根据“双重管理”要求,主动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
7 |
①农村学校党建工作未按照“条块结合”模式主动接受双重管理的,扣4分; ②农村学校党组织负责人的调整和配备以及相关主要工作事先未能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联系汇报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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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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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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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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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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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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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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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七)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八)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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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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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由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
5 |
①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未按规定由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扣3分; ②未按规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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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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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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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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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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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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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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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九)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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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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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的任期4年,一般由5至7人组成,设书记1人,根据需要可设副书记1人,并设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党总支和党支部任期3年;建立党委和党总支的学校,应配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享受相应行政负责人的同等待遇。 |
5 |
①不按时换届选举的,扣2分; ②未配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的,扣2分; ③党组织负责人与行政负责人待遇享受不一视同仁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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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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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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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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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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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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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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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十)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十一)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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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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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组织制定并实施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联系群众和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并根据情况适时制定有关制度。 |
8 |
①制度不健全,扣3分; ②学校党组织层层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半年考核一次。未按规定实施的,扣2分; ③未实施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扣2分; ④未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联系人制度和公示等制度,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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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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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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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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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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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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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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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十二)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十三)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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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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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校党组织机构建设。各学校应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党务人员,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党组织活动经费全额纳入学校年初预算,保证党的工作正常开展。 |
5 |
①未配备专兼职党务人员,扣2分; ②未给党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扣2分; ③党组织活动经费未纳入学校年初预算,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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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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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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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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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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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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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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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十四)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十五)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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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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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
5 |
①未制定年度党员学习、教育计划,扣2分; ②每学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或思想教育少于3次,扣1分; ③未按规定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布置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扣1分; ④在职党员中有10%的党员不能按要求完成学校的教育教学或教研任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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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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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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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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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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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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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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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十六)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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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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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工作台账,建立必要的党组织活动簿册(如活动记录簿、党员活动考勤簿、党员实绩簿、光荣簿等)。原则上应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相应的设备。 |
5 |
①没有党建工作台账,扣3分(台帐不健全,扣1分); ②党员活动室设备不齐全,使用率不高,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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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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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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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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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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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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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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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十七)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十八)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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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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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学校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坚持党支部的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党日活动,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思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每月集中学习或活动1至2次。 |
9 |
①未建立学习中心组,扣1分; ②学习中心组每学期集中学习少于5次,扣2分; ③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的,扣2分; ④未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党日活动,扣1分; ⑤“三会一课”制度明显不健全,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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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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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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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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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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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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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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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十九)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二十)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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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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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对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应及时予以教育帮助,促其改正;对违反党纪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按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
5 |
①在党内未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扣1分; ②有群众测评满意率低于60%的党员,扣2分; ③未按《条例》给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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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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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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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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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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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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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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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二十一)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二十二)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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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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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加强与流动党员的联系,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按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党费;建立并维护党员基本信息库。 |
3 |
①党员座谈会普遍反映学校党建工作不到位的,扣1分; 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明显有问题,扣1分; ③没有党员基本信息库或信息库更新不及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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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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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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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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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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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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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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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二十三)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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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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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证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一切民主权利。结合实际制订相应党员考核办法,鼓励和促进党员在各自工作领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5 |
①没有党员参与民主管理的记录或党员对学校民主管理明显不满意,扣2分; ②未制定实施党员考核办法,扣2分; ③未能关心、尊重和爱护党员特别是老党员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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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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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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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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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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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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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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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二十四)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二十五)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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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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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章》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落实党员发展公示制、测评制、考学制和团组织推优制。注重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中发展党员,并取得实效。发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手续完备,保证质量。 |
5 |
①党员发展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扣3分; ②预备党员中,教学一线达不到70%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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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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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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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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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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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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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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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二十六)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二十七)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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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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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教职工和青年学生的政治引导,建立人数较多、素质较好、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二星级以上的中学和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党校,并努力做到组织落实、培训内容落实、经费落实。 |
3 |
①二星级以上的中学未能建立业余党校并有效开展活动的,扣1分; ②未能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级或上级开展的教育、培训活动的,扣1分; ③教职工中,入党积极分子所占比例低于10%,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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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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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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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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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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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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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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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二十八)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合格校考核表(二十九)
考核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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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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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政治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校党组织要建立健全议事规则,保证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和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应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后,经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定期和正常的听取群众意见的制度和渠道。 |
8 |
①领导班子分工不明,扣2分; ②领导班子中明显有人不重视或不参加学习,扣1分; ③未建立议事规则,扣2分; ④班子中有人对学校重大决策不知晓,扣1分; ⑤全年未就学校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征求过群众意见,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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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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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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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综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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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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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 考核 意见 |
考核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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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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