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励才实验学校 姜堰市外国语学校
期中测试有关工作要求
一、命题要求:
(1)命题按照新课程理念,遵循“怎么教就怎么考”原则。注重基础,强调思想、方法、重视通法,把握重点、关键,控制难度,注重梯度。能客观反映教与学实际情况。
(2)每一份试卷参加教育局组织全市统一评选、评价。请命题老师在降低难度的基础上认真命题,认真校对,做好答案,统一格式,不能出现知识、文字错误,确保质量。
(3)星期五把试卷纸质稿交分管校长,星期日将电子稿交教学处。
二、监考要求:
(1)严格执行监考要求,按照监考规范操作。
(2)监考老师在正式考试前1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3)监考过程中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全程监控,负责本试场考试纪律。
(4)收齐装订好试卷。
(5)年级主任负责领、发、收试卷,巡视督查考试过程,掌握考试信号。
三、阅卷要求:
(1)全校11月14日、11月15日两天集中阅卷。初中部阅卷地点全部在北校区,高中部阅卷地点在南校区(各学科具体地点另行公布)。
(2)分初中部、高中部,按学科安排阅卷老师,整个学科流水式阅卷,教研组长按试卷内容,整个学科统一考虑,各项目分解到人,明确分工,把分工具体情况制成表格上交教学处便于检查。
(3)阅卷过程中严格执行评分标准,按照规定批阅,不得随意更改,降低要求,作文评分拉大差距。阅读理解按标准,书写要求规范。
(4)星期日前全校完成阅卷任务。
四、质量评估要求:
(1)对试卷认真审阅作出客观评价。
(2)抽取1/30的样本对阅卷工作逐项给予评定。
(3)通过样本对学生答题进行分析,在这个基础上对该学科上半学期教学情况进行评价,主要指出存在问题。
(4)对本学科今后教学给出指导性意见。
(5)星期一上午交书面报告。
教学处
200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