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上励才>> 学校管理>> 教学处

备课中心使用规则

作者:未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5年05月25日
 
1、教师备课中心原则上供本校教师备课及制作课件使用,非本校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教师备课中心,必须经教务处批准,持许可单方可进入。
2、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教师进入备课室,必须填写使用登记表,按指定位置操作,不得随意使用其它组的机器。
4、保持整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杂物。进入机房必须换鞋,离开机房将鞋放回原处。
5、上机人员不得拆装设备,不得将本室书籍、资料、器件拿出室外。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原则上不允许自带软盘上机使用,如确因备课需要,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装机使用。
6、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处理或隐瞒不报。
7、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将给予批评、取消上机资格,赔偿经济损失直到校纪处分等处罚。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上一篇:微机室使用规则[ 05-24 ]

下一篇:文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05-25 ]